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
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
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可是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他即将高中毕业
,彼尔人缘很好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当然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对他说 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理由是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
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
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
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
,并且不设上限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
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作为奖励
,学习好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
